当前:三代试管 > 好孕百科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领取通知

时间:2023-08-30 08:17 作者:admin

关于申请领取2024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改办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

1.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户籍。 2. 申请人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申请人女方年满49周岁。 4. 申请人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 5. 申请人已领取了。 6. 申请人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含三级),且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第三代或。

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原件。 2. 申请人原件。 3. 配偶原件(如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4. 丧偶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凭证或上死亡户口注销章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原件。 5. 申请人及配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 6. 申请人持有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第三代或。 7. 申请人个人承诺书。 8. 民政部门颁发的并已入户原件。 9. 申请人已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并已入户原件。 10. 申请人北京农商行惠民账户存折原件。

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次年1月15日。申请地点为全市任意社区、街道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