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生活压力很大,其中“独子养老”的问题尤为关注。
其实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一直都有补贴。
近期,上海、陕西等多地都重新明确了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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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1日正式执行最高能领5000元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上海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金,补助金额与申领条件有所不同。
接下来,税政君详细来给大家讲解。
一、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了,自
2023年6月11日起
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6月10日。
税政君在这里给大家明确一下文件中的重点:
1、申领条件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申领条件
持有;
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
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
其独生子女持有。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申领条件
持有;
其独生子女死亡;
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
2、补助标准
符合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申领条件的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
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符合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申领条件的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
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要求领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一次性补助的公民,到本人户籍
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提交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一次性补助申领表和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2022年11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1、申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
2、补助标准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
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3、申领程序
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领取。
一、甘肃
甘肃省2021年11月修改的中明确,在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并领取了的夫妻,可享受生育补助。
1、独生子女假期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2、独生子女补贴
1)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
每月给予不低于十元
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
退休时
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
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其他政策福利
1)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2)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4)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助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5)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和福利。
二、北京1、申请条件2016年1月1日
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三、深圳
2022年12月,深圳卫健委、深圳财政局、深圳人社局联合印发,该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具有本市户籍;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达到规定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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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多1个假期最长可休20天
说到独生子女,其中独生子女假期也是很多人的关注点。
2016年以来,福建、广州、重庆、四川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至20天不等的带薪护理假,在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进行陪护。
具体可查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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