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启动:涵盖幼儿园至大学,助力求学之路

admin 0 条评论 758 2023-10-10 08:38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具体号码)。

政府助学金: 全市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可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1800元,二档2200元。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免费配发教科书和作业本。

生活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青岛市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启动:涵盖幼儿园至大学,助力求学之路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区的教体局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免学费: 对考入市属高校的山东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免除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8000元以内据实免除。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 对自愿到我市区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所在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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