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体精子试管婴儿的争论一直都是喜忧参半的。鉴于该国高度重视人际关系,用捐赠者的精子做试管婴儿颠覆了传统观念。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项技术已经给许多夫妇带来了希望。但是捐献精子试管婴儿的独特性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离婚后谁将拥有试管婴儿的所有权,以及试管婴儿的归属地。
有两种情况下,精子捐献者的试管婴儿离婚后也会归属于谁。 第一种情况,一致同意用捐赠者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这是孩子离婚的情况。 在婚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或其中一方明确表示不反对后,由其中一方的妻子提供卵子,由第三人提供精子,应用辅助生殖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孩子被认为是夫妇的合法子女,与夫妇以外的精子或卵子捐赠者没有父子关系。在离婚的情况下,配偶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 第二种情况,未经伴侣之一同意的体外受精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未经丈夫同意使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所生的孩子与丈夫没有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丈夫也不负责孩子的抚养。他的精子提供者也不承担任何儿童抚养义务,无论是否离婚,孩子都由妻子独立抚养。
事实上,用供体精子做试管婴儿的伦理原则回答了关于用供体精子做试管婴儿的一些问题 1. 让捐精者和受精者受益的原则 无论是捐精者还是受精者,精子库的工作人员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 2. 知情同意的原则 捐献精子是一种自愿和高尚的行为。精子库工作人员必须告知捐赠者捐赠精子的目的,并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如果出现心理或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精子捐赠者有权终止精子捐赠。 3. 保护后代的原则 对于通过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精子捐赠者只是生父,对所生后代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不得以任何方式寻求有关所生后代的信息。 4. 社会福利的原则 精子库的工作人员必须告知精子捐赠者,他们只能在精子库中捐赠精子,而不能将精子作为商品出售。在要求捐精者自律的同时,精子库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推荐网络系统,严禁同一捐精者多次捐精,同时保护捐精者的隐私。 5. 保密原则 生殖中心必须确保为受精者及其后代保密;为捐精者保密,绝不透露他们的姓名和地址;与精子库和捐精者及受精者实行互不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