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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产期计算器2020年日历,2020预产日期计算器

时间:2023-11-12 09:06 作者:admin

一、物流行业特点01行业集中度低,市场分散,竞争激烈
根据2026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国内前50强物流企业的收入占全国物流总收入为15.3%。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物流行业市场集中度低,市场分散。

而这也导致市场竞争过于激烈,价格战为主要竞争手段,行业整体缺乏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

02通用物流与专业物流分化
近年来随着在华从跨国公司和国内相对规模化企业对专业化物流服务的需求迅速发展,专业化逐渐成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方向。

这些趋势成为带动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市场基础。

通用物流与专业物流的分化,对于物流企业来说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挑战,同时也将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03服务范围向供应链两端延伸
现今我国物流业与制造业已建立深度的合作关系,服务范围不断向供应链两端延伸。

在上游为客户提供采购、入场物流、库存管理等服务;在下游为客户提供生产线后端物流加工、产成品销售物流、售后物流等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效益显著提高。

二、行业现状一、社会物流总额和行业总收入稳步增长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行业总收入均保持增长,具体如下表:
二、国家继续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
据据获悉,截止2026年已完成95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覆盖30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流基础条件日趋改善。

具体如下图:
三、规模企业逆势增长,市场份额稳步扩大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截止2026年底我国A级物流企业较上年底同比增加7.5%,前50强物流企业收入合计近2万亿元,其中收入规模超千亿的企业有4家。

可以预见的是今后我国物流行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整合速度进一步加快。

三、行业财税风险财务风险01应收账款高,坏账风险高
为了提高市场竞争率和扩大市场份额,物流企业往往会采取赊销、月结、到付等方式来吸引客户,这就增加了应收账款的规模和期限,加之物流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往往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健全、客户信用评估机制不完善、坏账管理程序不合规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企业的坏账风险,给企业造成财产损失。

从所得税角度,如果企业不能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坏账损失,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坏账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拒绝扣除坏账损失,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

从增值税角度,企业采用赊销的方式可能会导致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不一致,若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发票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或者少列收入,从而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02资金流动性危机,引发运营风险
由于物流企业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上需要大量投资固定资产,受价格战和逐渐走高的运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行业内的收益率普遍较低,大多数企业维持在3%-6%之间,导致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较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在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的同时,也导致其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无法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客户需求,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物流企业不得不进行融资,受自身偿债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的影响,供企业选择融资的方式却很少,大多数企业会选择金融机构贷款和民间借贷的方式,但是这两种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

前者融资额度低;后者企业可能会抵押部分股权,同时也要承担较高的财务成本,一旦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会引发不可估量的后果。

03隐匿收入,账外账
笔者认为个别企业出现“隐匿收入”行为的原因主要是不想开票,逃避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采用设置多个账套、私户收款等手段来隐匿收入,然而此种行为会给企业带来多种潜在风险。

从税务稽查角度:企业“隐匿收入”的行为,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追缴税款和罚款,严重的甚至构成偷税罪,受到刑事处罚。

从合同管理角度:现在很多物流企业和客户之间的约定都是口头形式的,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一旦客户违约不付款,导致货款纠纷无法维权,导致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失。

从资金管理角度:采用私户收款,使得资金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很容易被他人窃取或挪用,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

04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
我国第二十一条和第十四条均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对入账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账,一律拒收和退回。

但是由于行业内存在成本发票取得难、企业负责人法律风险意识薄弱等因素,个别企业将字迹模糊及印章不清、无具体购物名称、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单据入账的情况,增加了企业的核算难度。

此种行为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影响企业的内外部评价和投资者信任。

税务风险01虚开增值税发票
行业内承担实际运输服务的主要是个体运输户,其购置的燃油费、路桥通行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进项成本,难以通过开具足额的销项票把税负传递给下游物流企业,使得企业进项抵扣不足。

这就导致某些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通过虚构业务合同、“公户”转账“私户”回流等方式,取得虚开发票,多列支成本、虚假抵扣税款。

不仅仅是接受他人为自己“虚开”,个别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对开票的金额和数量不进行核实,“给钱”就开,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企业“虚开”行为,给国家的税款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不仅会面临“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同时还要补缴税款和罚款,严重的会面临刑责。

02虚抵、多抵进项税
进项不足、税负高是行业内普遍现象。

物流企业的进项结构主要包括燃油、购买运输工具、维修保养、场地租赁等,但是这些方面往往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是与个体司机或散户车队合作的运输费用,缺少合规发票。

为解决上述问题,个别企业开始在油卡和运营模式上“做文章”,殊不知,这些操作也增加了企业潜在的税收风险。

风险一
油卡抵运费涉及的虚抵进项税的合规风险
行业内存在这一种“潜规则”现象,许多物流企业会采购大量油卡,在同个体司机结算时,将部分运输费用折算成油卡。

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既解决了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同时这些油卡发票还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降低了企业的运营负担。

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物流企业通过购买油卡抵扣进项和作为成本进行税前列支的行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将油卡给司机抵运费又未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这就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轻则被税局查实后要求增值税进项转出,同时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重则按照虚开增值税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处罚,甚至面临着刑事责任。

风险二
汽车挂靠涉及的虚抵进项税的合规风险
在采用“挂靠”模式经营的个别物流企业中,物流企业将个体司机购买的车辆的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和成本费用进行列支。

由于双方签订了“挂靠”协议,这些车辆产生的运营收入都由个体司机收取,并没有在物流企业确认。

此种行为存在着骗抵税的风险,若被税务机关查实,不仅需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同时还要支付这些个体司机的运输劳务费另外补充代扣代缴个税。

风险三
没有区分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业务,多抵进项税的合规风险
物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时,既会涉及简易计税业务,又会涉及一般计税业务。

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然而个别并未对简易计税业务和一般计税业务的税额进行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的风险。

此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抵扣税款,不仅需要补交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同时会面临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虚抵、多抵进项税的行为,虽然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但是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会大大增加,一旦被处罚不仅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同时企业的信用也会受到损害,进而影响未来的收益和合作关系。

03偷逃税款
税负高、进项不足;企业管理者缺乏税收风险意识;企业税收内控体制不健全;外部监督滞后性等因素,导致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现象。

未开票收入不入账…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计算。

从上述内容看,无论是否开票,只要发生的销售行为、确认销售收入,均应当申报纳税。

对于未开票销售收入,如果公司未申报纳税,一旦经税务机关查证属实,则将认定其少列或不列收入,同样属于偷税行为。

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
签订“阴阳合同”偷税也经常发生在物流企业中。

对于应税行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藏真实的交易金额,在向税务机关申报时使用虚假数据逃避缴纳税款。

此种行为属于中所规定的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

关联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物流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的模式,将利润进行转移,已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一般企业会采取以下方式:
①利用财政返还和区域性税收优惠
:企业以扩大经营规模为掩护,将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设立在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返还奖励政策的地区,并通过低价销售或者高价采购等方式转移利润,少缴税款;
②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在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的地区设立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然后通过提供或者接受劳务、转让金融资产等方式转移利润,少缴税款;
③利用集团成员企业亏损弥补
:在一些亏损成员企业的所在地区设立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然后通过无息拆借、有息借款等方式转移利润,少缴税款。

关联企业之间频繁的交易必定会引发税务机关的关注,若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登门拜访”是迟早的事,一旦被查实很可能会被认定偷逃税款追究责任。

物流运输行业系列问题之财税处理
原创晟大税务
物流业是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有机结合的活动的集合。

物流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不能仅仅等同于运输业或者仓储业。

01运输费用会计处理
与履行客户合同无关的运输费用
若运输费用属于使货物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必要支出,形成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时,运输费用应当计入存货成本,否则应计入期间费用。

与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
1、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之前,通常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应将相关支出作为与商品销售相关的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最终计入营业成本并予以恰当披露。

2、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后,通常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应在确认运输服务收入的同时,将相关支出计入运输服务成本并予以恰当披露。

02物流运输业计税方法——一般计税
交通运输服务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按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注意: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交通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9%税率发票。

现代服务
提供现代服务,按6%税率计算增值税。

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包括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等服务。

注意: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上述文件规定计算销售额。

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03物流运输业计税方法——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0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VS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两者的责任是不同的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以自己的名义承接运输业务,无车承运企业要承担运输责任,包括运输途中对毁损货物的赔偿等。

而货运代理模式下,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运输合同,不承担运输责任,仅承担代理的责任。

货代企业只担任了撮合两者交易的中间人角色。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两者的收费模式是不同的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无车承运人在收取货主运费后,需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并向其支付运费,赚取两者的运费差价。

货运代理人收取的是服务中介费。

因此,是否赚取运费差价,是判断经营者是否承揽无车承运业务的重要依据。

05
运费发票备注栏问题
取得运费发票时,需要关注运费发票备注栏问题,如果属于不合规发票,可能会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备注栏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
网络货运平台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

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
2、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政策依据:
06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问题
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适用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和;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和。

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申请代开地点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申请流程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完成上述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向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注意:网络货运平台仅限于为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员要求——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和。

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和。

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

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网络货运平台代会员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

试点企业可以按照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物流运输行业系列问题之优惠政策
原创晟大税务
01指导文件
1、
2、
3、
02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
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03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

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04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本公告所称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油罐、货场、晒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3、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05
1、自2018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置日期按照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3、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标注减税标识。

国产挂车:企业上传信息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

进口挂车:汽车经销商或个人上传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和个人上传的或者中减税标识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

4、在或者中标注挂车减税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保证车辆产品与合格证信息或者车辆电子信息相一致。

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企业和个人,经查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物流运输行业系列问题之无车承运
原创晟大税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加快完善与新经济形态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2016年决定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
无车承运人试点
工作。

同年,文件发布,拉开了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序幕。

2019年12月31日,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结束。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进入了新阶段。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

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该办法管理
网络货运经营

01
无车承运试点阶段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主要试点内容
1、明确规定
无车承运业务
按照
交通运输服务”
缴纳增值税。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将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试点企业增值税征管具体流程和监管要求,协调解决增值税征管中开票资格、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实际问题,规范试点企业纳税行为,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

2、纳入试点的企业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和的要求进行审批,向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经营范围为
道路普通货运

政策依据: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经审计后的净资产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试点企业强化与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相关经营资质的货运企业、个体司机之间的契约关系,开展无车承运业务,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02
网络货运经营阶段
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网络货运经营
不包括
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
信息中介

交易撮合
等服务的行为。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03
如何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1、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04
网络运经营管理
1、申领

2、具备线上服务能力,取得

取得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

网络平台接入
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3、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对
实际承运车辆

驾驶员资质
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具备
合法有效的营运证
、驾驶员具有
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应当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

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运输不得超越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范围。

4、网络货运经营者
不得虚构运输交易相互委托
运输服务。

政策依据:
05
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记录实际承运人、托运人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保存相关涉税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信息的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相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指交易信息包括订单日志、网上交易日志、款项结算、含有
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

实时行驶轨迹数据
等。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

省级监测系统总体架构图
省级监测系统功能框架图
政策依据:等三个指南的通知
06
网络平台代开发票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试点企业要求——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1、取得经营范围中注明“网络货运”的;
2、具备线上服务能力;
3、对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审查会员资质
试点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否则将取消其试点企业资格。

会员要求——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1、取得和。

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和。

2、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3、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

4、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代开专用发票规定
1、仅限于为
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

货物运输服务。

2、与会员签订委托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

3、使用
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按照
3%的征收率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
发票备注栏
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

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代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相关栏次内容
,应与
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服务
,以及本
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
保持
一致

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试点企业接受会员
提供的
货物运输服务
,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

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07
归纳总结自有货物运输业务
使用自有车辆完成运输任务的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税率计算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税率计算增值税。

进项税抵扣问题
1、自2017年9月1日起,无交通工具承运人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2、会员向试点企业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试点企业可以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现代服务业务
包括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等业务,按6%税率计算增值税。

举例,收取平台会员费、交易撮合业务等服务。

物流行业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李老师说税
一、什么是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物流企业主要经营流程:货物托运人签填托运单;托运单内容的审核和受理;核实理货;货物的监装和监卸。

营运部门在完成每单运输任务后,将托运单据转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收到的确认完成的运输作业的单据,据以确认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主要会计科目设置
主营业务成本
交通运输企业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直接有关的各项支出计入营运成本。

包括: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备品配件、垫隔材料、轮胎、专用工器具、动力照明、低值易耗品等支出。

企业直接从事营运生产活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和补贴;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港口费交通运输业除去一般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列入营业成本外,像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乘客紧急救护费都属于主营业务成本,可以进项税前扣除。

主营业务收入
劳务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

企业接受的建造合同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结转完成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接受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成劳务的成本,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燃料核算的两种方法
1、满油箱制:月初月末油箱加满的前提下,车辆加油的数量即为当月实际耗用的数量。

此方法不用企业在燃料总账下设置库存与车存两个二级帐。

2、实地盘存制:月末实地测量车辆油箱的存油数,并根据当月领用数,试计出当月的实际耗油数。

此方法核算需要在”燃料“总账下设置库存、车存两个二级帐,当车停用、大修、改装时需要办理车存燃料退料手续。

三、主要会计分录
业务1、购买燃油卡
购买燃油卡,实质是一种预付费行为,并不能取得发票,也不能确认业务。

应作预付款处理。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业务2、运输收入的核算
借:现金/银行存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装卸收入/收派收入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完成甲公司委托的运输任务,顺利到达并已经交付货物,获得运费价税合计元。

并提供给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

票已开,已经收到对方的银行汇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960
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计算增值税的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9%=3960
业务3、设有分站的物流公司,总分站之间业务分录如下: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业务4、以库存现金支付货运车队司机王庆报销车辆维修费3000元。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货运车队3000
贷:库存现金3000
员工出差期间由外部单位保修车辆发生的费用,根据发票单据等原始凭证报销费用。

运输企业日常发生的保修费用分为由公司专门的保修部门保修和外部单位保修。

由车队专门的保修部门,其各级保养和修理费用包括领用材料、配件、低值易耗品等,一般可以全部直接计入运输成本,对于客货混合车队,保修部发生的共同性费用,可按营运车日比例分配计入客、货车运输成本。

由外部单位保修的,根据报销单据计入其成本。

业务5、收到某公司支付仓储费元现金,已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仓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仓储业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的统一3%。

增值税应纳税额=÷×6%=600
业务6、接受丙公司委托发往山东一车货物,共25吨,每吨运费305.2元,已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款项已存入银行。

因公司暂无闲车,遂委托甲公司托运,以库存现金支付运费4800元、提货费1000元。

借:银行存款7630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30
支付甲公司运费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货运车队5800
贷:银行存款5800
注:如甲托运公司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销项税发票。

每吨运费是已经包含增值税的费用,即价税合计额。

所以应确认的收入额为7000元。

同时其销项税额为7000*9%=630元。

因其他原因,由别的单位代为运输,则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费用则为这项业务的成本。

此处的提货费指的是本单位把货物提交给单位运输单位时,采取代为运输单位自提方式,支付给代为运输单位的费用。

业务7、以现金支票支付车辆保养费元,按营运车日比例分配记入客、货车队,其中客车和货车营运车日的比例为3:5。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货运车队
劳务成本——运输成本——客运车队贷:银行存款
货运车队应负担的车辆保养费为×5÷=;客运车队应负担的车辆保养费为×3÷=。

发生的为明确按车队划分的共同性车辆保养费用,可按营运车日比例分配计入客、货车运输成本。

业务8、因天气因素,货物未能准时到达,以转账支票支付甲公司违约金3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根据发票管理规定,违约金是不用开发票的。

会计入账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违约通知书、法律文件、转账凭证作为原始凭证进行入账。

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也根据上述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业务9、根据过路过桥费汇总表结报销本月过路过桥费用及其他费用。

本月份过路过桥费汇总表报销部门过路过桥费其他费用客运7113.25元、货运.75元。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75
劳务成本——运输成本7113.25贷:银行存款
汽车运输企业交纳的过路过桥费是由企业直接按客、货运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的。

在没有客车带货或货车带客的情况下,可直接按照客、货运车队各自实际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等,按照发票金额报销并且计入各自成本。

业务10、公司根据燃料领用汇总表去北京中石化化工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8
劳务成本——运输成本5662.53管理费用——燃料费用1119.6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531.87贷:预付账款.82
由于采用的是预付款方式加油,并未一次性买入成品油。

而本企业采用的是月底一次根据实际耗用数开发票并确认成本。

所以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耗用数分配归集各自成本并计入相关科目。

而这笔费用在前期已经预付过款项,所以应贷记“预付账款”。

业务11、本月更换轮胎285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
借:原材料——轮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8贷:银行存款.8
依据”本月份轮胎领用汇总表”结转劳务成本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
劳务成本——运输成本贷:原材料——轮胎
业务12、根据下表分配本月工资。

借:劳务成本——运输成本——货运车队基础物流服务
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办国际海运、国际空运、国内空运或国内陆运的订仓手续,由此产生货代收入;将货物通过国际海陆联运、国际空陆联运、国内空陆联运或国内陆路运输的方式从一地运往目的地,由此产生运输收入;若货物的转移涉及进出境,公司代理客户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通关,由此产生报检、报关收入。

公司根据基础物流服务合同,提供业务操作结束后,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制作对账单,按照月结周期发送客户确认,于得到书面回复后的当月确认收入,并按照要求开具发票。

3)贸易收入
公司贸易收入主要包括贸易执行与贸易代理收入。

在贸易执行业务中,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买断商品,然后再销售给实际采购方,公司将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送达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公司确认收入的实现。

基于公司对贸易业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对上述贸易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在代理类业务中,公司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原则确认收入,仅以收取的服务费金额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现场督导!督导组抽查的265个销售细节测试样本中,存在199个样本发行人无法提供物流凭证!
问题7关于保荐人对发行人收入的核查情况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底稿中统计的物流情况,与督导组抽查的部分细节测试样本所显示的物流情况不符,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不准确。

督导组抽查的265个销售细节测试样本中,存在199个样本发行人无法提供物流凭证,也无法证明相关货物为客户自提,或者物流单信息与订单、出库单信息无法对应,占比75.09%,导致难以准确核查相关销售的物流情况;与保荐人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底稿对比,按照保荐人解释的无物流单即统计为上门自提的假设,保荐人底稿中统计的情况与督导组抽查的部分销售细节测试样本的相关单据显示的物流模式不符,包括:未提供物流单但保荐人统计为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或送货上门;已提供的物流单联系人/收货人非客户本人,也无证据证明物流单卸货联系人/收货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已提供的物流单记载的货物数量少于保荐人统计的该订单下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或送货上门的数量,保荐人统计不准确;已提供的物流单记载的货物数量多于保荐人统计的该订单下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或送货上门的数量,也无证据证明物流单下的货物数量与多个订单如何一一对应,无法核对保荐人统计是否正确等。

在督导组抽查的
265个销售细节测试样本中,139个样本存在上述情况,占样本总数的52.45%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相关销售细节测试样本缺乏物流凭证,或者物流单信息与订单、出库单信息无法对应的原因及合理性;重新统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无物流相关单据支撑而统计为自提的收入金额及其占总收入比例,对应的外部证据情况;单据签收人并非客户本人对应的收入与占比,该部分签收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证明该关系的外部证据情况;无法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的,请说明对应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请保荐人核查并补充说明:针对重新统计后的,保荐人对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上门自提”“送货上门分别的核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何确认相关客户已真实收到货物及其依据;发行人重新统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的准确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的内核或质控部门就项目团队执行的程序、获取的证据,发表的核查结论进行复核,说明相关结论是否具备充分、客观的证据予以支持,结论是否清晰、准确,项目团队是否客观谨慎、勤勉尽责。

相关销售细节测试样本缺乏物流凭证,或者物流单信息与订单、出库一、
单信息无法对应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由于订货量差异、区域差异、时间差异等因素影响,按照单一销售订单单一发货的模式不具备经济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考虑发货区域,采取汇总销售订单统一运输,月末与物流公司统一结账的模式。

因此公司的销售订单与物流单据并非一一匹配。

为了确认运输费用的准确性,公司月末结账前需要由库管员、业务员双重复核当月发货明细,运输公司需要根据司机签字确认的物流单据,统计后并与公司的发货明细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结算并开票。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在初次执行销售细节测试时,发现公司的销售订单与物流单出现多笔订单合并运输及单一订单部分由公司调拨配送、部分由客户自提的情形,导致销售订单与物流单据难以直接一一匹配,因此实际执行时未对销售订单与物流单据一一匹配进行核查,而是对运输费用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运输费用明细表,通过运输费用与饲料、母雏销售量的匹配性,分析各期单位运费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2、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销售与运输费用的匹配情况,对比分析公司产品单位运输费用变动的合理性,与行业数据是否相符;
3、获取并检查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运输协议,抽查重要主体报告期运输费凭证、发票、运输明细及支付回单等,核实公司运输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选取前5大运输公司进行发函,确认公司汇总运输物流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各报告期的饲料业务、蛋鸡育种业务运费与销售量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

现场督导后,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已对销售细节测试进行了物流凭证的补充核查。

在核查范围内,统计为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和公司送货上门收入均有相关的物流单据或自有车辆费用报销单据支撑。

重新统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二、
重新统计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运输方式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运输方式20261-6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
16,554.07
55.76%
28,352.15
51.71%
16,796.05
32.74%
17,851.49
39.10%
上门自提
9,338.60
31.46%
21,218.79
38.70%
24,971.34
48.67%
18,725.50
41.02%
送货上门
3,750.94
12.63%
5,205.24
9.49%
9,444.08
18.41%
9,037.20
19.80%
不适用
44.39
0.15%
49.97
0.09%
96.46
0.19%
37.49
0.08%
合计
29,687.99
100.00%
54,826.14
100.00%
51,307.93
100.00%
45,651.68
100.00%
注:物流模式中“不适用”的均为服务费收入
无物流相关单据支撑而统计为自提的收入金额及其占总收入比例,对三、
应的外部证据情况;
客户自提的情况下,公司直接在仓库或厂区将货物交给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客户提取货物后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经重新统计后,无证明单据支撑而统计为自提的收入金额为0,客户自提在单据留痕上均只有客户签收的回执单,2018年至2026年1-6月,客户自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725.50万元、24,971.34万元、21,218.79万元和9,338.60万元,占比分别为41.02%、48.67%、38.70%和31.46%。

单据签收人并非客户本人对应的收入与占比,该部分签收人与客户之四、
间的关系,证明该关系的外部证据情况;无法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的,请说明对应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客户自提的主体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本人、亲属、业务员、司机等多方的情形,均为发行人与客户沟通协商后能够有效确认的提货方。

在公司的客户接收货物过程中,客户本人签收为最主要的情形。

除客户本人签收外,还存在经销商委托终端客户签收、客户委托员工、亲属等代签收的情况,该类情形下公司一般要求客户本人向公司出具委托收货说明方可正常发货。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在执行细节测试时,通过检查委托收货说明或访谈的方式来核实签收人与客户的关系,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1-6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
30,237.09
55,775.44
53,126.70
46,609.98
细节测试金额
21,941.37
39,064.10
37,205.18
28,043.69
其中:客户本人签收
17,611.70
33,245.65
30,132.28
23,868.57
非客户本人签收,能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
4,329.67
5,818.45
7,072.90
4,175.12
非客户本人签收,不能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
-
-
-
-
细节测试占比
72.56%
70.04%
70.03%
60.17%
细节测试中非客户本人签收的收入占细节测试总额比例
20.83%
15.86%
21.07%
15.55%
经核查,单据签收人非客户本人的,公司均能提供委托收货说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

报告期内,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上门自提、送货上门三种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核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运输方式20261-6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金额收入占比金额收入占比金额收入占比金额收入占比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12,101.0040.02%18,971.8534.01%10,913.4720.54%11,265.1324.17%上门自提7,296.5224.13%16,713.0629.96%20,835.9639.22%12,740.5627.33%送货上门2,543.828.41%3,379.186.06%5,455.7710.27%4,038.108.66%合计21,941.3472.56%39,064.0970.04%37,205.2070.03%28,043.7960.17%针对上门自提,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检查了客户是否在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人是否为客户本人或客户授权的对象。

针对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检查了委托运输协议、客户签字或盖章的收货回执,了解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抽查重要主体报告期运输费凭证、发票、运输明细及支付回单等。

针对公司送货上门的,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检查了发货单上是否有公司司机的签字及客户的签字或盖章,抽查了相关费用相关的发票、支付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此外,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还分析了运输费用与饲料、母雏销售量的匹配性,分析各期单位运费及其变动的合理性;同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销售与运输费用的匹配情况,对比分析公司产品单位运输费用变动的合理性,与行业数据是否相符。

经核查,公司重新统计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中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核查程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了解公司物流配送方式,取得并查阅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按送货上门、客户自提、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统计表,选取前5大运输公司进行发函,确认公司汇总运输物流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取得并汇总司机车辆行程单、送货回执单,统计公司送货上门的销售收入情况;取得公司运费台账,汇总配货协议、物流单,统计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送货的情况;汇总并统计公司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收的发货单数据,统计客户自提情况;将三种配送方式统计表与公司的统计表进行比对。

3、对销售细节测试部分补充核查物流凭证,针对委托第三方物流送货,检查委托运输协议、核对运输协议上的收货人、运输数量与统计表上的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和数量是否一致,抽查重要主体报告期运输费凭证、发票、运输明细及支付回单等;针对公司送货上门的,抽查相关费用的发票、支付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4、获取公司运输费用明细表,分析运输费用与饲料、母雏销售量的匹配性,分析各期单位运费及其变动的合理性;同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销售与运输费用的匹配情况,对比分析公司产品单位运输费用变动的合理性,与行业数据是否相符。

5、对公司运输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核查运输费用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1、经对销售细节测试样本的物流凭证进行补充核查,公司物流单信息与销售订单和出库单信息可以一一对应。

2、公司已补充说明重新统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经重新统计后,无证明单据支撑而统计为自提的收入金额为0,客户自提模式对应的销售具有合理的外部证据。

4、公司已补充说明单据签收人非客户本人对应的收入与占比;公司存在经销商委托终端客户签收、客户委托员工、亲属等代签收等情况,该类情形下公司一般要求客户本人向公司出具委托收货说明方可正常发货,不存在无法证明签收人与客户关系的收入。

5、我们已对重新统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进行核查,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的内核或质控部门就项目团队执行的程序、获二、取的证据,发表的核查结论进行复核,说明相关结论是否具备充分、客观的证据予以支持,结论是否清晰、准确,项目团队是否客观谨慎、勤勉尽责。

保荐机构质控部门复核意见复核程序1保荐人质控部门执行了如下复核程序:查阅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按送货上门、客户自提、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统计表,查阅前5大运输公司回函,复核公司汇总运输物流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抽查司机车辆行程单、送货回执单,复核公司送货上门的销售收入情况;查阅公司运费台账,抽查配货协议、物流单,复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送货的情况;查阅公司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收的发货单数据,复核客户自提情况。

复核公司销售细节测试及运输费用截止性测试底稿,抽查物流凭证。

查阅公司运输费用明细表,复核运输费用与饲料、母雏销售量的匹配性,复核各期单位运费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复核意见2经复核,保荐人质控部门认为:项目团队执行的程序适当、获取的证据充分,相关结论具备充分、客观的证据予以支持,结论清晰准确,项目团队客观谨慎、勤勉尽责。

申报会计师质控部门复核意见经复核,申报会计师质控部门认为:项目团队已遵循客观谨慎、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实施了充分恰当的核查及审计程序,相关结论具备充分、客观的证据予以支持,结论清晰、准确。

新收入准则责任人和代理人,税法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一、税法中的概念:1、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以承运人身份:交通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
以承运人身份
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2、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委托人的名义:经纪代理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
以委托人的名义
,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二、新收入准则中概念:1、主要责任人
企业转让特定商品前控制该商品——承诺自行提供特定商品——主要责任人;
2、代理人
企业转让特定商品前不控制该商品——承诺安排他人提供特定商品——代理人
具体表述如下:
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当确定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企业承诺自行向客户提供特定商品的,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企业承诺安排他人提供特定商品的,即为他人提供协助的,其身份是代理人。

自行向客户提供特定商品可能也包含委托另一方代为提供特定商品。

企业应当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企业是否控制该商品。

企业在将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的,表明企业的承诺是自行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或委托另一方代其提供该商品,因此,企业为主要责任人;相反,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不控制该商品的,表明企业的承诺是安排他人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是为他人提供协助,因此,企业为代理人。

案例一:主要责任人——无运输工具承运
甲物流企业具有无车承运业务资格,委托乙运输公司将丙公司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甲丙公司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中,甲企业作为承运人,从丙公司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甲公司分录如下:
1)应收丙公司运费109万元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9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
2)应付乙公司运费98.1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9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8.1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98.1
注:
甲公司的运输服务,有可能属于时段履约,本文只讨论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其他暂不考虑。

分析:1、新收入准则: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包括:
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当企业承诺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委托第三方代表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企业能够主导该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则表明企业在相关服务提供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相关服务。

本案例中,运输服务的价格由甲物流公司与丙公司协商确定,乙运输公司不能决定该运输服务价格;甲物流公司可以主导乙运输公司代表自己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乙运输公司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丙公司无权主导乙运输公司提供未经甲物流公司同意的运输服务。

因此,甲物流公司在乙运输公司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之前控制了该服务,甲物流公司在该交易中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

应按照收取的丙公司的对价全额确认收入,向乙运输公司支付的运费应确认为成本。

2、税法:
甲物流公司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丙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乙运输公司完成运输服务,因此甲物流公司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计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9%。

说明:如果甲物流公司承担乙运输公司的汽油、柴油以及过路过桥费等,符合条件的,其相关进项税甲物流公司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

案例二:代理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甲企业是货代公司,接受丙公司委托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甲企业委托乙运输公司实际承运,甲丙公司签订
代理合同
,约定代理费10.6万元。

丙和乙运输公司签订
货物运输合同

甲公司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6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6
分析:1、新收入准则:
本案例中,运输服务的价格由乙运输公司与丙公司协商确定,甲货代公司不能决定该运输服务价格;甲货代公司不能主导乙运输公司代表自己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乙运输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丙公司可以主导乙运输公司提供未经甲货代公司同意的运输服务;甲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代理费用。

因此,甲货代公司在乙运输公司向丙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之前未控制该服务,甲货代公司在该交易中的身份为代理人。

应按照收取的丙公司的代理费确认收入。

2、税法:
甲货代公司接受丙公司委托,以委托人丙公司的名义,为丙公司办理货物运输的业务,收取代理费,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按照
经纪代理服务
计征增值税。

说明:如果案例中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其从丙公司收取的款项中的运费,再转交给乙运输公司,乙运输公司的运费发票开具给丙公司,则该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否则甲公司应对此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货物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总结企业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新收入准则中作为主要责任人,全额计入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计征增值税。

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新收入准则中作为代理人,代理费计入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服务计征增值税。

物流管理的10大漏洞
风控摘要:物流管理对于制造型以及商贸型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也是一个容易“藏污纳垢”的环节。

01回扣
回扣分两种,一、其他货运单位转过来的货物要给他一个价差,叫约定,二、发货方司机来发货的时候索取的好处,这个才是回扣。

很多企业将这两种都叫做回扣,其实区别是很大的,第一种是合法的,第二种是不合法的。

因为第一种是合法的,所以管理都透明,其中的漏洞比较少,主要存在于双方谈承运价的时候,可能会给主管一点好处费,让其降低承运价。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主管积极性,提升业务量,将之当做主管的业务费福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二种问题就多多了,因为其的不合法性,所以,得采用较为隐蔽的管理方式,客户托运单上不得填写回扣项,导致了其中很多的漏洞。

有的公司是直接叫发货人填一张领款单当拿回扣的凭证,发货人签字拿钱走后,工作人员将单子上的金额以改,10元改18元,17元改19元。

这种主要发生在没有使用管理软件,或者有软件,但是没有相关严谨财务管理模块的公司。

有公司操作员,短短两周就靠这个小操作猫腻了近5000元。

有的公司200元以上的回扣需要主管签字,一来二回的,经常发货的人就和主管很熟了,然后猫腻来了,因为主管还有定价权,所以,吃顿饭就把事情定了,发货人吃发货方的钱,主管吃公司的钱。

有的公司多回扣单是要月结的,因为客户群体的庞大,经常会存在半年以上还没结的回扣单。

这里,就有公司财务以管理清晰为名,开具所有的回扣结算单,将所有回扣结算出来,等发货方来结,而没来结的就一直在他的私人口袋了。

具不完全统计,温州几条竞争激烈的线路,回扣额达到营业额的三分之一,即100万的营业额其中有30多万的回扣。

单票货物甚至回扣额达到实际运费的2倍多,即实际运费300元加上回扣后就变成了900元,而黑锅都是由物流公司来背。

所以物流公司抱怨已经降价亏本运营,而生产企业确一直抱怨物流成本太高。

02油费
油费是物流企业日常运作中很大的一块成本,一辆5米6短驳车按一天拉货三趟算,平均下来一个月随便就要耗费3000多油费。

可问题是真的要这么多吗?以5米6的箱车,其实1.1元/公里的平均油费是差不多的,算上车破路堵造成的浪费,1.3元/公里,够了吧。

可3000元怎么跑出来的?有的公司,给他的5辆车装上防偷油的GPS后,直接走了4个司机,油费降到了2000不到。

里面其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找小加油站少加多开,现在很多公司直接绑定油卡,这个情况不多了,二就是放油卖,熟练的人可以在一分钟内靠一根管子从油箱放出一桶油,卖给贩油的。

现在很多贩油的提供上门抽油服务。

解决办法:管理制度+科技手段。

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以油耗GPS为辅助。

03运费价格不统一
经常有公司被客户投诉,为什么他上次发货30,这次一样的货物25?他会不认为他占到便宜了,他会认为这个收费怎么这么乱的,由收货的人决定的?他说对了,目前大部分公司还真的是由收货人决定的,心情好点收低点,心情差点收高点,发货人态度好点,给根烟,称兄道弟的,好,便宜点。

发货人态度差点,直接高价。

给公司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解决办法:使用管理软件时,建立完善的计费协议,使70%货物定价由系统来决定。

建立标准是物流公司最难的地方,也是以后体现公司竞争力的关键。

04单货不匹配
现有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物流公司收货时,要么直接手工开托运单给客户,要么给客户开手写收货单,让客户凭单去办公室打电脑托运单。

所以经常发生有单没货,有货没单的情况。

而且等发现回查的时候,往往已经造成了损失了,经常货已经给环节里的某个人吃了,监控都查不出来,直接归类为丢货。

解决思路:现场管理,将开单放在现场来完成,直接给客户电脑单。

05丢货少货
很多公司会把丢货少货统计出来,作为年终考评主管的依据,但是很少有公司回去分析丢货少货的原因。

1、收货时就少了,收货时员工不仔细,导致实际收的货物和开的单子有差,这个基本上可以通过回查监控来解决。

2、收货时没放对位置,装错车的,现在监控可以回查,现场主管负责。

3、到站时卸错站了,因为货物上没有明显标记,做的记号经常因为晚上卸货看不清楚,导致货物卸错站。

这类经常可以通过沟通协调来解决,也有个别存在被卸货站个别员工甚至是老板给吞了的。

4、到站后经过多级中转导致货物莫名其妙就没了。

经过多级中转的货物经常包装破损,标记不清等等,很多站点上堆了半年的货都有不少。

解决办法:丢货少货最好的办法就是标签化,让货物可以追溯,将标签化和现场管理结合可以大大降低标签化的人工成本。

06车队管理
车队管理里最大的漏洞就是日常维修上,很少有公司使用财务软件统计车辆日常费用情况,根本就不知道A车上次换左前轮轮毂是什么时候。

所以有个说法就是车队队长巴不得公司买破车,天天坏好去修。

解决办法:维修记录也得有统计报表。

07新老员工交替
物流公司的员工流动性普遍很大,装卸货的来来去去也就罢了,收货的和电脑开单的人员流动就会造成很多工作失误,单开错啊,货收错等等。

从一定角度来说,造成这个问题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公司缺少标准化制度。

例如收费标准。

08由司机带清单和托运单
现在很多物流公司都是由司机带的清单和托运单,正常情况下都是没问题的,可是当有竞争出现的时候,风险是非常大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般情况下给司机200元,司机就会把清单复印出来给你,至多加到500元,竞争对手就拥有你的详细客户资料。

解决办法:联网办公,所有站点直接打印清单和托运单。

09客户资料不完整
多年从业,见过太多开着胡小姐、李先生、王老板等等收货人的托运单,经常听到类似于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货物损失。

原因在于客户资料的不完整,开单时只填一个名字,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因为这货到了卸货点,卸货点有办法通知客户的。

客户资料都在卸货点。

所以在有损失时就会产生多方扯皮的现象。

更大的损失在于公司换不了卸货点,因为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在他那里,一换就造成巨大损失。

而公司要发展,总有些卸货点的服务是跟不上的,那只能换。

我就见过一个客户足足给了10万的分手费才换了个不理想的卸货点,该卸货点已经合作5年了。

解决办法:完善客户信息,从每一单开始。

10信息化系统安全
现在的物流公司基本上都有在使用信息化软件,但是大部分公司都不会考虑安全性,只有在别人提到时才道听途说的胡乱保护。

系统安全包括两部分,数据安全和数据保密:
1、数据安全:单机版是目前软件用户的最大群体,主机有被雷劈、有被水淹、有中毒、有突然坏的。

因为缺少保障机制,往往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服务器一定要使用专业服务器,双硬盘备份,有条件的还可以加一个托管服务器来保障。

2、数据保密:现在大部分公司的软件都是没有秘密可言的,有被税务直接抱走主机的,有被操作人员直接导出客户资料的。

解决办法:其实最安全的保障是托管,由一个第三方的公司来维护。

当然有条件的大型公司有自己的机房和团队的话可以采取自己维护加托管保障的方式。

物流运输审计物流运输其实听起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不就是将东西从这里搬到哪里吗?其实平时咱们所称的物流审计,仅仅是对其中的一个环节或者多个环节进行的审计,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物流管理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

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上的专业学科。

所以从这个严格的是释义上看,不管你是哪种审计,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实现成本的降低,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率。

其实作为的物流运输管理细节是非常多的,有专门提供仓储、运输、配送等服务的专业性很强的物流集团,如中远物流等;也有成立一个物流公司,挂靠几个运输车辆,在社会上找活干的;也有的就是企业内部成立的专门为公司产品的里外运输提供服务的部门,也会成为物流公司;想京东物流这种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线上线下管理的需要,现在也是承担物流服务的主要物流公司之一等等吧。

废话说了那么多,其实我今天要聊的就是最简单的一种,就是企业内部物流服务管理的审计,这是企业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主要的成本中心之一,所以也是审计关注的重点领域。

受物流运费承担主体的不同,这个审计的侧重点就需要不同对待,比如我们原来公司,物流公司主要是对客户的产品进行物流资源对接,实现及时运输,费用是客户承担的;现在公司其产品除自提以外,还存在中装库,配送相关的服务,运费的承担主体是公司;还有的公司本身就是物流公司,这就需要关注的是及时完成客户的服务,并收回运费等等吧。

第一,我们首先需要确定的产品的特性,你是零售较多,还是代理销售,还是中转库管理等等,这样对物流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根据产品特性的不同确定主要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可能是汽车运输,也会是火车运输,也有可能是海运或者航运,在这个前提确定以后,可以说已经做到了心中大体有数的感觉。

第二个、结合产品特性,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可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流程,来指导物流运输的及时性、效益型等,也是我们审计人员审计的主要标准和依据,可以说这个制度是整个物流运输管理的魂,不过这也是审计部门需要审计的内容之一,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内控设置的可行性等问题也是审计部门需要关注的。

因为在制度中需要明确承运商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资质、押金缴纳、报价方式、运费结算、评价管理及退出管理等。

第三、在完成制度流程确认之后,那就是对承运商的选择,在某些产品,可能就需要专业的车辆运输,需求的差异化导致对合作承运商的要求也不一致,就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资源寻找,方式可以好多种,但现在主要的方式是招投标。

所以在这个环节是审计部门主要需要审计的重点,包括资质是否符合、是否缴纳了保证金、报价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独家报价或者两家报价,不符合招标管理的情形,形成的文件过程监督是否存在?谁审批的,与现场开标结果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话,原因是什么?等等吧。

第四、在完成了物流运输承运商审计之后,就需要对承运商数据库管理情况与实际的运输管理进行匹配,是否存在长期由一家或者两家垄断运输的情况,各个承担了多大的运量?运输成本与其他公司相比,是高还是低?主要存在差异的原因在哪里?是否存在物流承运商的退出管理,审计期间退出几家,是否有完整的评价记录和签批记录,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公司管理规定?在适当的时候,并且就退出的合理性与退出承运商进行沟通确认等等。

第五、在完成了整个运输成本效益性评价的基础上,不同产品就需要对产品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如果是中转库管理,那么就得调查直接到客户运输路线的管理情况,如果是对接客户,那就需要对客户的满意度进行随机回访,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来补充物流运输管理审计的报告。

第六,物流运输管理是一个无比丛生的业务领域,包括业务管理人员自己成立公司参与运输,当然不是用自己的名;自己的亲戚朋友参与,并且价格不合理等情况,同时,部分承运商为了进入承运商管理体系,也会贿赂那些说了算的管理人员。

所以物流审计的过程中,需要时时刻刻关注舞弊的线索,不是说都必须怀疑,而是老板一旦同意或者强调对物流管理的审计,那么老板得到某些信息的可能性就是非常大,可能借助于审计部门,看是否得到验证。

当然,根据某些资料提供的数据,说舞弊的发现97%的来自举报,是的,有可能在审计的过程中,也会得到相关方面得到举报线索。

物流运输审计关注点、审计程序
首先需要明白物流与快递的差异:
物流与快递都属于物流,物流的定义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

根据现阶段的物流行业的发展情况,一般将物流企业划分为下述三类:
仓储类企业:主要为企业提供放置货物的地方,并对货物安全负责。

物流运输类企业:速度一般,价格较低,安全系数较低,适合大票、大件货。

要自己送货去物流公司、到货后收货人也要自己去提货。

费用较低、国内要至少7天左右到货。

快递类企业:速度快,价格高,安全系数高,适合小件货物或者包裹类。

上门取货、送货上门。

费用略高、国内通常3日到货。

物流运输中包含零担物流、整车运输两种模式。

整车运输:托运一批次货物至少占用一节货车车皮进行铁路或公路运输。

零担物流:是指一张货物运单托运的货物重量或容积不够装一车的货物,即不够整车运输条件。

(备注:零指的是零散的,担古代指的是扁担,在这里指的是车,零担就是不够一扁担,即不够一车的意思)
在外包物流计费上,物流公司一般采用重量体积吨进行核算。

重货就按重量算,是轻货就按体积算,重货和轻货的区分有个标准:长*宽*高/6000,计量单位是厘米,按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重量大于实际重量就是轻货。

物流审计关注点
物流专项审计案例不多,有可能做的话,该类审计也是分散在不同的模块。

比如自建物流的,有可能就被纳入到资产审计模块中的公务车审计部分;外包物流的,有可能就纳入到财务审计中的费用审计中的一个很小部分。

由于快递费用或者金额较小,下面就不做介绍,审计时注意一般只需要对月结的物流费用进行核对,防止个人快递纳入到公司的费用中或者负责快递的文员挪用快递费等。

下面将重点介绍自建物流、外包物流的审计思路以及方法。

1、自建物流
油耗审计:
自建物流的油耗,一般是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

对于油耗审计主要关注的重点是是否将加油站的小超市的食品费用也纳入到加油费用中。

审计程序:
对加油卡的加油记录进行分析性复核,比如与同期或者同一类型车辆的加油记录进行核对,寻找异常。

在发现异常之后,需要寻找其他人员,比如司机进行访谈确认。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非加油类型的费用报销,就是虚报加油的情况;存在串通偷油的情况。

使用里程与油耗审计:
作为自建物流,其车上一般有GRS,可以导出与每天里程数、时间。

使用车辆一般由用车申请、车辆里程数以及油耗登记表。

审计程序:
1、从车辆上获取截止到审计期间的已经使用的里程数以及尚剩余的油量。

2、将GPS导出的数据、两张登记表、从物流车辆上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进行核对。

3、将异常的信息,与丁丁地图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异常。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使用公司车辆干私活的情况;存在不正常的油量使用。

公车私用审计:
公车私用一般是指公司人员使用公司车辆进行私人的货物运输。

审计程序:
1、检查个人名义的运输申请单并与用车记录进行核对。

2、检查费用交纳明细,是否按公司正常费用进行交纳,基础的价格是否与公司现行的费用一致。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不正常的司机加班补贴;费用交纳不精确。

维修审计:
维修主要是指车辆的保养与维修。

维修又分自行维修和外包维修。

审计程序:
1、自行维修:维修记录的正常性以及维修零配件的购买、使用仓储的合理性。

2、外包维修:维修费用与维修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维修进行合理的询价。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维修配件乱领用及购买;存在虚假报销。

违章审计:
违章主要是交通违章的检查。

审计程序:
1、通过登录交通违章网,并对违章记录的缴纳进行核对。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违章缴纳不及时;非公司类型的违章由公司缴纳。

路线安排审计:
线路安排主要是针对不同的运输地点进行的审计。

审计程序:
1、将公司现有的路线全部进行统计并按照费用以及使用车辆的运量进行合理分析。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线路安排不合理导致物流费用增加。

2、外包物流-货物运输
供应商审计:
供应商的审计需要看公司现阶段的情况进行操作,看是否存在招投标的方式,还是所有的物流商都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审计程序:
1、非招投标方式
访谈:与公司司机聊天。

核实:从工商局的网站核实物流商的信息,比如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情况等。

2、招投标审计:
核对:审核招投标过程。

从资格预审到评标。

3、物流价格审核:
获取公司已经在执行的物流价格以及其他同行业的,将物流报价与同行业的物流公司进行核对。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与储运经理有关系的物流商;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物流商报价虚高。

合同审计
物流合同的审计很多,其中有几个是物流合同审计需要关注的,比如:货运保证金、运输的正常损耗、里程报价等要素。

合同审计的主要方法就是审阅。

1、关于货运保证金的认定。

2、运输途中的正常损耗是否有约定:一般的操作模式是,审计部选定一段时间
实际跟踪,确定实际损耗率,以此作为损耗标准与物流公司签定固定损耗率,
实际损耗超出部分由物流公司负责。

3、合同内是否约定了线路里程及站点相关内容,或者仅约定了里程单价。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合同缺少必要的相关要素。

地磅审计
这种审计往往需要进行现场监督,而不是事后的审计,事后的审计往往无任何效果。

这个地磅审计是我方提供地磅的方式。

审计程序:
1、了解过磅系统及帐号权限,比如过磅资料是否可以修改或删除,如果可以权限如何控管,过磅数据是否完整保留。

帐号是否专人专用,密码是否经常更换。

地磅是否定期校正。

2、导出某一期间的过磅记录,通过进行分析,比如:磅单是否连号,两次过磅是否差异较久,同一车辆空车重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有空进空出或重进重出等等。

3、实地暗中查看,过磅时司机是否下车并没有站在磅上。

4、市场上的作弊器要实现修改数据的功能仅有遥控器是不够的,还需要安装个
小东西在线路上。

审计人员需要从磅体到表头的整个线路要检查,看是否被改动,是否容易被改动。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运输重量与实际不符。

路线规划审计
这种审计一般是在合同中未约定线路里程及站点相关内容所做的审计。

审计程序:
1、跟车实地测试的方法
这个主要是未与公司签订里程线路以及站点内容的,仅包含里程单价的。

将物流公司的路线线路与丁丁地图以及百度地图进行核对。

2、淡旺季测试:
复核淡旺季的路线运量,并对核定的吨位级别以及线路进行分析对比。

通过这个审计,可以相应调减一个吨位级别;合并撤销3条合线拼车线路;编制包括里程、过路过桥费、各线路网站位置、运费调整办法等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择机分批或一次招标,重新签订运费合同。

降低物流费用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其承运单上显示的物流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物流公司不一致;存在虚假的物流运输;淡季物流吨位与旺季一致。

金额费用审计
审计程序:
1、单次物流运输的价格审核,通过发货单、运输单据、发票等进行三单匹配审计。

是否存在不正常的运输,比如运输几块钱的东西,也叫整车运输等。

2、运费的涨价
检查合同期间运费涨跌的情况,复核涨跌前后的运费核算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多计物流费用的情况。

3、外包物流-仓储类
合同审计:
审计程序:
1、审阅合同关键要素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合同条款不明确,缺少重要条款,比如保管责任、保管费用等。

货物审计:
审计程序:
1、将出入库单据以及账面货物清单与仓库实存进行盘点。

审计常见问题归类:存在货物帐实不符的情况;存在货物被损坏的情况。

物流费用专项审计
案例背景
公司一开始是自建车队,但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司机偷油倒卖,另一个是嫌公司福利待遇低,留不住人,直接影响了货物的交期。

索性就外包,无非是价格贵点,但至少堵住了内部的舞弊,还省心。

选择了一家运输公司,已经合作6年,自有车辆6辆。

如果运输车辆不足,可以安排外叫车,但不得高于内部运输价。

仓库有一名物流经理负责物流调度以及费用结算。

审计过程
对物流这一块,审计部每年都在进行审计,但把审计重点都放在了物流运输费用结算,有发现过物流运输单据重复结算的情况。

在内审知识分享群讨论物流运输审计时,群友提供了一些他们的审计发现:物流主管心黑,每次派车都给100元或者两包中华烟,不然就把派车的指标给别人;自己在外面合伙成立了物流公司,价格贼高;结算的时候多结算费用。

有了群友的提示后,审计组打算从合同签订、物流运价、外叫车、费用结算价等多个环节进行审计,审计方案如下:
1、检查物流运输合同及价格变更是否得到有效审批;
2、调查新线路或者已有线路的价格与市场的差距;
3、物流运输结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者多计算,重点关注外叫车。

从财务系统获取的物流运输金额,差不多一年在2000万左右。

按制度要求,超过100万就需要招投标,这都2000万了,一直都没有招投标。

物流经理的解释是:手头上还有物流款未结,现在资金紧张,如果物流商要结算,资金更紧张;合作了好几年了,吃住都在公司附近,配合都不错,重新再找也不方便;运输价是良心价,比市场价便宜多了。

与物流商访谈时,物流商表示一直在做亏本买卖,不赚钱,赚的是辛苦钱,给公司服务了。

通过访谈,审计组初步怀疑肯定是有某些可以赚钱的地方,做6年亏本买卖,是个正常人,早就不做了,越是卖惨的,说明心里有鬼,但又不知道是什么套路。

翻阅物流运输合同,发现只有2013年的合同,后续没有签订过新的合同,而运价倒是每年都在涨。

询问物流经理为何涨价,他的意思是现在人工成本高,油价也涨了,每年涨一点,意思意思。

刚好,有一朋友在物流公司做结算,就获取了他们公司的物流运输成本测算表,发现物流运输成本分固定运输成本、油耗、过路过桥以及线路要素。

每公里的固定成本与当月天数、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成本和使用时间、保养费用与保养里程数、随车司机数和月工资、轮胎更换数量、GPS费用、保险费用等。

测算运输成本=百公里耗油*油价*里程数/100+每公里固定成本*里程数+过路过桥费+每公里线路要素*里程数
这种个体户的运输商好像并不适用,运价与成本不存在一定的关系,但与油价是有关系。

审计人员从物价局的价格信息查询到的柴油价格实际是一直跌的,由于加了物流公司老板的手机,在翻阅其qq朋友圈以及搜索物流公司老板的手机号码时,审计人员在58同城找到了招聘司机的帖子,好像工资并没有涨过,也就是说每年涨价的理由并不存在。

为什么物流经理要撒谎,审计人员暂时想不到其动机所在。

线路有上百条,而且光是看运输点和运价,也看不出什么问题,没有概念。

审计人员将线路划分为本地、本省、外地三大类,再通过百度地图搜索出起始点的距离,通过运价/里程数这个数据,就发现了部分线存在异常,举例如下。

起点终点距离运价运价/里程数
杭州宁波.56
绍兴宁波.75
杭州绍兴.16
绍兴柯桥.55
审计人员在物通网找了几家物流商进行询价,发现绍兴到宁波只要55元/吨,而绍兴到柯桥只要30元/吨,运价与市场价偏离太多。

物流经理对此的解释是,车都是从杭州出发的,路程都一样。

叫当地的外包车不是更便宜么?
本地区的短途运输有也离谱的地方,江苏地区20公里内,是30元/吨,而武汉居然要60元/吨,是江苏的两倍。

物流经理对此的解释是,可能武汉当地物流不发达,所以价格贵。

接下来,审计人员对1年的全部费用结算单进行审计,发现虽然是很简单的物资重量*单价,然而结算还是存在问题:
1、仓库没有地磅,系统上物资的重量是按照理算计算的,理算是大于磅计的。

2、部分物资是存在系列的,为了结算方便,开单员统一按照该系列中最重的物资里算重量入仓库账,再和物流公司结算时,也是按照最重的。

3、运输车只运输市区内,只要跨市区就是外叫车辆,外叫车基本占了一半以上。

而外叫车大于内部结算价部分,本来是由运输商承担的,通过特批变成了公司承担。

浅析跨境外贸电商供应链中的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
跨境外贸电子商务到最后拼的供应链,这是从业者的共识。

近来却发现许多朋友反映,对于供应链的理解并不深入或者仅仅理解为有个好的工厂。

供应链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专业的理论解释是:供应链通常指一系列方法,用于有效的集成设计者,供应商,制造商,销售与分销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最好的服务水平。

但是理论的解释总是很难让人理解,其实从跨境外贸电商实际实战中来讲,每个企业以及发展的阶段不同,他们都对供应链有这自己的理解,而且他们的供应链管理也是千差万别的。

不过宏观来看,有些指标是可以来衡量和比较的,例如:库存周转率,现金流,质量缺陷率等等。

不过,对于刚刚进入或者正在从事跨境外贸电商的人,外贸不需要这么复杂的去理解。

单纯从外贸电商的角度来看,无论供应链本身有多么多么的复杂,但是从微观的本质来看,还是要从“信息流,资金流,物流”这三流来看,因为这三流一直在供应链中流动。

其实电子商务的核心也是这“三流”的不断优化和升级。

1、信息流
信息流,对于跨境外贸电商而言,最基本的任务是让客户和消费者看到你,知道有你存在,知道你在卖什么产品,你的价格,你的产品的特点描述,我觉得目前大多数做的不错的跨境外贸电商,无论是平台类卖家,还是综合类B2C,亦或是垂直型B2C,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依托于互联网的市场营销能力,从搜索引擎,社交媒体SNS,联盟ad,邮件到PR等等。

2、资金流
提到资金,总是觉得非常重要。

但的确也是,怎么收进来,怎么结汇,货款账期等等,都是钱,现金流。

资金流对跨境外贸电商们来说,主要的挑战是如何成功的向海外购买者收取不同货币以及接入各类不同的本土的支付方式。

现在的中小微主流外贸电商们基本就是信用卡通道。

其实B2C的支付复杂性是高于B2B贸易的信用证啊等等。

所以,随着外贸电商的发展和国外购物环境的深入,怎么有效的管理多种支付方式也是一种挑战。

同时,营销层面的资金流也涉及优惠券,奖励,积分,还有就是我们跨境电商与供货方达成的账期时间长短,库存多少也是一种潜在的资金流。

另外,最近大家广泛提及的比特币,不难发现很多跨境外贸电商也已经集成了这种支付方式。

3、物流
最后说物流。

物流与信息流和资金流相比较,有个明显的特征是他真正实实在在的物品流通,而信息流和资金流已经可以完全理解为虚拟化,一旦虚拟化就可以通过计算机技术来界定。

但是物流,是实在在的商品位置的移动,所以这里面会牵扯到成本以及时效,但是这些又非人力可以控制的。

这么讲来,其实物流真的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目前来看,大多数跨境电商还是借助于全球的物流商以及邮政小包来完成商品的运送和投递。

同时,也有一些品类的有实力的卖家涉及海外仓储,其实这也是为商品流通成本以及用户体验在做优化。

另外,其实做的大的跨境电商,物流是双向的,所以退换货也是不少货值较高的产品头疼的问题。

因此,物流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复杂的课题。

如果哪个跨境电商能如同阿里巴巴一般,全球布局仓库,建立各级配送中心和点,那当然是巨无霸了。

所以,更现实的做法是依托现有的国际物流商基于其各自的物流优势,同时充分提升跨境外贸电商自己的供应链分析和整合能力,针对不同的案例和订单,无论是品类,运送国家,包装,时效,成本,体验还是海关,法规,税务等方方面面,我们跨境外贸电商需要找到一个合适折中的物流方案。

然而,真正要去成功的运营和做好跨境外贸电商,远不止这三方面的问题。

涉案20余亿!23家物流公司虚开发票被查
“有违法团伙控制了衢州的23家物流企业,对外虚开发票。

”——循着公安机关传递的线索信息,办案人员迅速行动,找疑点、查企业、寻证据、勾画人员行迹……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渐渐张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虚假物流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违法团伙利用空壳物流企业向北京、山东、天津和重庆等26个省、市的500多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多份,涉及金额20余亿元。

目前,以沈某、汪某为首的违法团伙已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没有资质,蜗居陋室——23家企业对外开票逾亿元
时间回溯至2020年11月。

这天,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接到浙江省兰溪市公安机关传送的一条案源线索:公安机关在查办当地一起虚开案件时,涉案嫌疑人供述称,有违法团伙控制了衢州市内的23家物流企业,虚开发票非法牟利。

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十分重视这条线索,立即抽调检查人员成立了专案组,对线索中提及的23户物流企业实施核查。

检查人员调阅了23户疑点物流企业的登记信息和涉税申报数据,发现这批物流公司的注册时间都集中在2017年11月~12月期间,并且注册地址雷同,均在当地一个工业区的办公楼内。

通过进一步分析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的人员信息等数据,检查人员发现,这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是江西、安徽、杭州等外地人员。

公司登记信息显示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也呈现交叉任职的状态,都是叶某等几名人员。

随着核查工作的进行,企业呈现出的疑点越来越多!
检查人员通过管理软件查阅了23家企业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发现这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几乎都逾千万元,但从企业现金流量和资产栏目的余额来看,却只有几万元。

对于一家物流企业来说,这样比例的资产负债情况,根本无法正常运转和经营,20多家企业整齐划一,均是如此,情况更是异常。

那么,这些企业日常开票情况是怎样的呢?
通过电子底账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管理平台,检查人员调取了疑点物流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明细数据进行了分析。

他们发现,这批物流公司的销项发票几乎都是顶格金额开具给了下游建筑、制造等行业企业,共涉及企业200余家,金额逾4亿元;企业开票时间集中,基本都是在月初、月末的中午或是半夜时分。

查前分析发现的一系列反常指标,加重了企业的虚开嫌疑。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检查人员决定到疑点企业的经营地进行实地核查。

检查人员在这批企业的办公地点发现,这20多户疑点企业,竟然都集中在同一栋办公楼同一楼层的几个房间。

这些房间大多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开门的一两间里只有几张桌子、一两台电脑和一两名工作人员。

这些工作人员向检查人员称其只负责外来人员接待,并不了解具体业务,同时
表示老板基本不来,有事只通过电话联系。

20多家企业共用几间狭小的办公室,并做出了4亿多元的“经营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认为,种种不合情理的现象显示,这些疑点企业很可能是为了从事虚开违法活动设立的空壳企业。

为了验证判断,检查人员立刻联系了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调取了23家疑点物流企业在行业管理部门的备案信息,发现这批物流企业的名下既没有自用大货车备案信息,也不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下发的货运营运资质。

没有运营资质、没有自用车辆、也没有租赁和挂靠运营的车辆,但23家公司却向下游企业开具了大量物流运输发票。

经过前期核查,检查人员认为,23户物流企业经营活动疑点特征相似、行为“整齐划一”,不仅具有明显的空壳企业虚开违法特征,并且具有团伙作案迹象。

于是,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即与衢州市公安机关联络,移交线索,双方迅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对虚开嫌疑企业立案调查。

条分缕析,勾形画影——幕后团伙浮出水面
税警联合专案组对嫌疑企业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决定从调查企业资金流入手,获取线索和违法证据,并以此为突破口,勾画确定违法团伙主要人员、勾勒人物关系,一举挖出虚开违法网络。

专案组分别调取了23家涉案物流企业的对公账户明细信息,以及与涉案企业相关的50余名人员的个人账户明细信息,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核查。

办案人员发现,这23家物流企业的对公账户与汪某、吴某、叶某、陈某等十几名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均有频繁的资金往来,甚至有时一天内便有百余笔资金往来进出。

经过对大量繁杂的账户信息进行清理、分类和追踪核查后,办案人员发现,涉案企业账户与杭州、江西、安徽等省、市地区的下游受票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资金回流现象:涉案企业账户收到下游企业账户汇入的资金后,基本不作停留,通常会迅速转入叶某、陈某或汪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随后再转入下游受票企业的相关人员账户,并最终流回受票企业账户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

检查组经过追踪,发现了多达百余条回流资金线路,涉及金额达2亿多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办案人员逐步锁定了沈某、陈某、汪某和吴某等6名涉案核心人员。

根据调查中掌握的线索和证据,以及6名人员在活动轨迹、通信等方面与虚开嫌疑企业“经营”活动呈现的同频、同步等情况,专案组确定,这6名嫌疑人就是办案人员一直在寻找的、隐藏在企业背后的违法团伙核心人员。

这些情况与疑点线索移交时,兰溪警方从其他案件违法嫌疑人口中获得的线索信息相吻合。

随后,专案组锁定了几名涉案违法嫌疑人的藏身之处,经过一段时间的布控后,税警联合专案组认为收网时机已成熟……
布控追踪,重拳出击——彻底捣毁虚开网
根据布控情况,专案组制订了周密的抓捕计划,组成四个抓捕小组,分别赶赴浙江省杭州市、龙游县、建德市等地实施收网行动。

随着指挥中心“抓捕行动开始”一声令下,四个行动小组雷霆出击。

办案人员冲入违法分子位于建德市的窝点,将正在操作电脑对外开具发票的吴某、汪某某当场抓获。

专案组在该窝点中查获用于作案的电脑两台、手机两部、网卡若干,以及工商营业执照32份、53枚企业公章和发票专用章、10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抓捕小组对位于杭州、龙泉和龙游的另外三处违法窝点的查处行动也进展顺利,陈某、叶某、汪某和沈某4名涉案人员悉数落网。

现场查获用于作案的身份证7张、企业营业执照11份、公章和发票专用章9枚、增值税专用发票千余份,以及台式电脑、打印机等若干作案设备。

在随后进行的讯问中,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大量资金回流证据和物证,汪某、吴某、陈某等涉案违法嫌疑人承认了利用空壳物流公司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业务对外虚开非法牟利的违法事实。

为进一步确认涉案企业虚开违法行为,完善证据链条,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随后组织检查人员分别前往杭州、金华、衢州常山县等涉案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以及山东、浙江舟山等涉案上游进项发票开具地企业实施外调。

同时,专案组向北京、上海、山东、天津、新疆和河北等26个省、市的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虚开协查函件,对受票企业和涉案企业业务情况实施调查。

外调结果和协查回函均证实,涉案物流企业与上、下游相关企业并无真实业务往来,其接受和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皆为虚开。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专案组通过讯问涉案人员、追踪关联线索,还发现了涉案团伙控制的另外43家空壳企业,专案组“搂草打兔子”进行了并案查处。

经查,陈某、汪某、沈某、吴某、汪某某和叶某6人结成违法团伙,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等方式控制66户空壳公司,并在骗领发票后,虚构业务,大肆对外虚开发票并非法牟利,共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价税合计26.63亿元。

目前,陈某、汪某、沈某、吴某和叶某等6人违法团伙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而各中小物流企业,受制于管理思维、管理能力与资金实力,财务管控能力远不及大型物流企业,其经营者通常面临账务凌乱,对账延迟,不可回溯,数据割裂存储等问题,下面4个经营者代表了他们,看看你在不在里面?
境界一:无数据
张老板做物流很多年了,经营范围涉及很多方面,如仓储、专线。

但是他仍困惑于不知道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

业务只有一条专线的时候,赚了多少心里有数,但是现在专线增加至9条,部分线路由业务员负责,财务的质量很难把控。

张老板不得不自己随身带一个账本,通过自己银行账户的变化,记录收支情况。

最关键的是不知道哪个客户是真正最优质的客户。

张老板面临的情况是当前很多小企业的常态,作为传统型老物流人,由于受到自身水平制约,加之每天忙于应对生意,几乎没有时间去接触新的管理工具,至少总体来说还有盈余,糊涂账就糊涂账吧。

境界二:计算器计算存入电子表格
小王是个90后,进入物流行业是被一个平台型物流公司的招商大会吸引的,但是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只做了网点下面一个承包区。

小王对平台公司的系统,手机APP操作接受度尚可。

但是因为面单交到上级网点要等货收齐了一起送过去,所以每天回去和爱人算账算到深夜,要是不日清,积累后的账想要和上级网点、客户的三方账目对清楚的可能基本为零。

尽管小王夫妇可以从平台系统中导出走件量,但是因为对电子表格公式使用并不熟练,很多表格的计算仍然用计算器计算后,录入电子表格,工作量很大不说,而且容易算错。

小王夫妇记账方式比张老板强,至少已经实现“无纸化”操作,账务存储记录工作做的不错,但是手工敲计算器的方式并没有简化工作。

而且,记账工作不能换人,账目的事儿就捆绑在了小王夫妇身上,占用了他们大量时间。

境界三:电子表格公式进行计算存储
Mike从国外留学回来,在电商行业的快速崛起下,投身做了物流。

Mike和张老板,小王不同,他是一家网络平台的一级加盟商,在省内也算是前10大网点,货运实力相当雄厚。

Mike发散性思维很强,对新事物的接受度很高,公司还聘请了专门的财务人员。

专业财务人员对电子表格的操作可谓炉火纯青,任何公式应用不在话下。

但是Mike还是面对一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7月份了,5月的财报还没出来,和客户5月份的账还没对清;除了和客户的账,每个月和装卸工人在月底都会为装卸量扯皮。

专业财务在做账的时候,用的是最高配置笔记本,但是在面对几万行数据,强大的公式仍然让她的笔记本一直处于计算状态,财务能做的是面对笔记本发呆,不敢动笔记本,否则笔记本要是生气了直接死机重启,那之前的等待都泡汤了。

面对这样的局面,Mike希望用系统将各个方面管理起来,于是用钉钉做OA管理,用金蝶做财务管理,用公司的平台做订单管理,但是系统散乱太多,最后的总账还是没法自动归集在一起,如果想看到财务整体数据,还需要财务手工导出进行数据处理,手动清洗完数据,才能看到他想看到的数据,实时性太低,这让Mike很困扰。

境界四:系统无纸化管理
袁总做展会物流十几年了,2018年之前他所在的展会物流公司是政府指定物流供应商,但是随着中国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实施,去年展会物流行业直接对市场开放了,这意味着袁总后续的展会物流运输需要和其他展会物流商以及德邦、顺丰等普货运输公司竞争。

袁总凭借其灵活的头脑、清晰的思路,马上对自身在市场上的服务能力进行了全面提升。

首先从客户下单开始到司机提派货进行梳理与系统化,使客户可以直接用手机在他公司品牌小程序上下单,免去电话接单环节。

其次对内部运作流程进行梳理与系统化,把司机提派货,展会现场撤展人员排单进行了系统直接指派到业务员手机。

最后对自身内部的财务管理完全系统化。

他要的目标就是所有电子表格都不存在,将原有的表格统计员转到了市场开拓部门,一切以系统为主导。

半年时间,袁总已经将自身的展会运输能力提升到行业领先水平,在市场开放的竞争环境下,某一展会整体的订单占有率超过总体70%,并且与客户的对账做到实时。

清晰账务的
物流行业账目算清是第一,账目及时地算清是第二。

账务作为整个操作流程环节最后的产物,并非购买一个金蝶财务软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如果把账务看成果,业务流程是因。

所有财务数据追本溯源都可以回归到运作流程过中,也只有将运作过程在线化,最后才能产生想要的及时的财务数据。

袁总能做到财务的实时性是由于他从底层开始做系统的数据采集,层层叠加后,最后让财务数据实时的在小程序中看到。

下图为袁总财务数据形成所需要奠定的三级流程:
·一级流程为基础操作层
·二级流程为管控规则层
·三级流程为管控干预层
事实上,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并非不想引入系统,但对他们而言定制化开发一个系统,大软件公司收取的费用无法承受,而且很难找到值得信赖的专门针对物流企业的服务公司。

如果盲目选择市面上的软件公司提供的标准化产品,又无法适应其实际的管理需要,变成了用业务将就系统,而非系统为业务服务。

对稍大一些的企业而言,养一个研发团队并非没有能力,但自有研发团队的管理与激励又困难重重,常见自建研发的费用反而比外包服务更昂贵。

该公司曾于2026年10月24日递表,此前的招股书已失效。

乐舱物流总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成立于2004年,曾于2015年11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份简称为乐舱网,后于2026年4月21日摘牌。

与很多新三板退市企业给出的原因相似,乐舱物流表示
新三板挂牌的股份的流动性较低。

而香港资本市场规模庞大,是亚洲最大的资本市场之一,这也是近期多家物流巨头扎堆港交所的原因之一。

根据乐舱物流更新的招股书,我们能看到2026年中国跨境物流服务收入排名前15名包括哪些企业;随着全球跨境物流市场剧烈波动,乐舱物流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其营收和利润如何随之波动;在收入增长明显减缓、净利润负增长的情况下,乐舱物流花费约20亿人民币买新船背后的隐患……
中国前15大跨境物流服务提供商
中国跨境物流服务市场竞争激烈、资本密集且高度分散,根据上市公司的年报及招股章程,以及弗若斯特沙利文与领先市场参与者的专家访谈,按2026年收入计算,前15大跨境物流服务提供商
合计仅持有12.2%市场份额。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位列第3名,市场份额为0.9%;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7名,市场份额为0.5%;中菲行国际物流集团位列第9名,市场份额为0.4%;
乐舱物流位列第15名,市场份额为0.2%

下图中
未具名的竞争对手包括
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德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南物流集团、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世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嘉里物流、嘉宏航运及鸿安船务有限公司。

跨境物流包含国内运输、国内报关、跨境运输、海外清关、仓储中转、海外派送等诸多环节,链条长、流程复杂,大部分跨境物流企业
只能提供跨境链路上某一环节的服务。

前15大跨境物流服务提供商的业务范围有较大不同,无法进行直接对比,比如
纵腾集团
是全球跨境电商基础设施服务商,聚焦跨境仓储与物流;
飞力达
为客户打造一体化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物流,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物流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等;
海程邦达
主要为进出口贸易客户提供跨境物流服务,核心业务板块包括基础分段式物流、一站式合同物流、精益供应链物流、供应链贸易。

准确来说,乐舱物流是一家
中国民营跨境海运物流服务提供商,
服务覆盖跨境物流过程的各个主要环节,包括揽件、仓储分拣、清关、跨境海运、仓储中转及尾程配送,其中,跨境海运为跨境物流的关键环节;客户一般包括制造商、贸易公司及货运代理。

与乐舱物流相比,同在前15名榜单的“青岛老乡”中创物流的业务面显得更广,中创物流是以跨境集装箱物流为主体,同时大力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和新能源工程物流,后两者的毛利率明显更高。

行业从暴涨到大跌再到冷静,公司收入和净利润随之波动
2020年至2026年,由于疫情及相关限制措施导致跨境物流行业运力不足及港口运营效率低下,同时网络购物导致消费品跨境运输需求激增,全球跨境物流服务的运价大幅上涨。

运价一般随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平均综合指数的变动而波动,
该数据由2020年的970.6大幅上升至2026年的2601.9,并进一步上升至2026年的2807.0。

接下来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减弱,有所缓解的港口拥堵不断向跨境物流行业释放运力,2026年下半年开始,
全球跨境物流服务运价不断下降,
被称为塌方式下跌。

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平均综合指数自2026年底以来快速下降,由2026年的2807.0
大幅下降
至于2026年3月的1001.3,仍高于疫情前的水平。

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供的最新数据,5月19日公布的
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为946.18

随着行业的剧烈波动,2020年至2026年,乐舱物流实现收入分别为7.82亿元、41.95亿元和46.08亿元,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达到142.82%;毛利分别为6378.6万元、4.57亿元、5.45亿元,对应的毛利率是8.2%、10.9%、11.8%;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754万元、3.92亿元和3.86亿元。

可以看出,不管是收入还是毛利、净利润都是在2026年
出现了暴增;
收入和毛利在2026年实现平稳增长,而
净利润在2026年出现负增长。

乐舱物流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跨境物流服务,分别占2020年、2026年及2026年总收入约95.1%、97.4%及95.3%。

此外,乐舱物流还有部分收入来自船舶出租服务,近三年收入占比分别为4.5%、2.6%、4.7%。

大力发展自营跨境海运服务,获得更高毛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乐舱物流开展跨境物流服务业务是100%依赖于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
2026年公司开始提供自营跨境海运服务,
运力主要扩展至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荷兰、澳大利亚、日本、越南及印度尼西亚。

此外,乐舱物流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博亚国际海运于2026年推出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自营跨境海运服务。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在2026年五大中国民营跨境海运物流服务提供商中,乐舱物流排名第五,
是其中唯一具有自营跨境海运服务能力的企业。

自营跨境海运服务保障了乐舱物流在全球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仍可持续提供稳定的跨境物流服务。

2026年、2026年,乐舱物流自营跨境海运服务的收入分别为19.39亿元、26.03亿元,占比分别达到46.2%、56.5%;毛利率分别为19.1%及14.1%,
高于由第三方提供跨境海运服务的毛利率。

能达到更高毛利率的原因是,乐舱物流提供自营服务时,可以在运输安排中更好地利用自身的运输能力,还能节省过去向第三方船公司支付的海运费,更有效地控制整体成本。

由于开始自营跨境海运,乐舱物流每TEU的整体平均价格由2020年约3500元大幅增长至2026年约元;随着2026年进一步扩大自营跨境海运服务并增加其服务量,每TEU的整体平均价格在2026年微增至元。

增长难以持续却斥巨资买新船
2020年以前乐舱物流的船舶主要用于出租;自营跨境海运服务后,2026年及2026年公司分别将2艘、3艘自有船舶转入自营使用,同时还需要租入大量船舶来支持自营业务的扩张。

2026年公司租入14艘船舶,其中12艘部署在跨境物流服务下,2艘部署在船舶出租服务下。

这笔支出远高于乐舱物流2020年至2026年的全部净利润

上文提到,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平均综合指数自2026年底以来快速下降,
行业爆发式增长的红利不再。

另据预测,2026年全球跨境物流服务市场将较2026年及2026年大幅减少。

与2026年及2026年的强劲表现相比,乐舱物流
预计公司2026年的收入、毛利及净利润将大幅减少。

这种情况下斥巨资买新船看上去风险很大。

乐舱物流在招股书中表示,拥有自有船舶可以使公司在保证运输能力稳定性的同时,保持在行业运价及船舶租赁价格波动时的灵活性。

此外,面对客户的多样化货运需求,乐舱物流可以拥有不同规格和功能的集装箱,实现多种运输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6年至2027年间,全球海运市场的运输量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
复合年增长率约为3.2%

乐舱物流表示,相信公司的服务量将于2026年保持可持续,计划战略性发展中国—亚洲及中国—美洲航线,并提升关键物流节点的运力,包括建设仓库及集装箱堆场以及**拖车。

此外,自2026年2月起,乐舱物流已与中国的客户订立进口代理协议,以提供进口代理服务。